工程与设计学院信息发布三审制度
为规范和加强我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,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特制定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,本制度适用于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。
一、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,不得含有下列内容
1.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;
2.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;
3.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;
4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;
5.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,宣扬封建迷信;
6.散布谣言,编造和传播假新闻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;
7.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;
8.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;
9.法律、法规、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二、审核标准
1.政治立场鲜明,主题积极向上;
2.内容真实,时效性强,符合国家及学校政策;
3.表述准确,角度新颖,逻辑严密,语言流畅。
三、“三审”具体要求和流程
1.初审(一审):由各部门网站管理员承担,负责审核稿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逐字逐句审读,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。
2.复审(二审):由分管领导承担,在全面了解稿件内容的基础上,从更高角度对内容的中心主题、质量和表现形式等,进行原则性审核。
3.终审(三审):由党委书记承担,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,并确定是否作为网站信息上网发布。
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规定,明确责任,认真落实“三审”制度,严把政治观,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时效性,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。